让普通员工也享受“红利”

  • 投稿菜花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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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墨

笔者调研发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目标责任制推行以来,极大地调动了企业中做项目的积极性,项目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也大幅提升,更让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这是好事。但同时,许多项目包括两级机关普通员工却没有享受到项目目标责任制的“红利”,与项目责任担当体的收入差距很大,这就造成了“几家欢乐几家愁”,甚至是“几家骂”,因此,工作积极性受到了不同程度影响。

有的施工企业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如中建二局的“大发展,增效益,惠员工”工作主线,首次把“惠员工”做为发展重点,特别是在项目目标责任兑现方面,明确规定普通员工和项目责任担当体的兑现比例三七开。即兑现时普通员工不得少于30%,以保证普通员工也能享受项目目标责任制的“红利”。

笔者认为还应该做好以下两点。一是项目层面,要实现目标责任制的全员担当,只有分配比例的不同,没有目标责任的死角。二是两级机关,要探索一套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不能吃“大锅饭”。在分配机制上,绩效考核无疑是当今最有效的方式,虽然这是一项很难的工作但是一定要做。要以“业绩引导分配,贡献体现价值”为宗旨,实行全员考核。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只有让普通员工都能享受项目目标责任制的“红利”,才能真正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更大限度地释放生产力。

(作者单位: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