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实践与学术研究公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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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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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维追求简洁,思维的经济性原则由此而生。人们总是希望用很少的概念来概括更大范围的现象,用很少的变动来解决困难的问题,用很短的时间对复杂问题做出决断,于是,“关键环节”“要点”“核心因素”之类的概念不胫而走,公式化思维也成为一种经济的思维方式。据说某个大公司的领导上任之初就问下属,以前公司的盈利公式是什么,他心中的盈利公式当然不是什么复杂的方程,而是那些直接影响利润的关键环节、要点、核心因素。这种公式化思维其实是概括能力的表现。人们早已认识到,概括能力是领导能力的一项构成,如果能够正确地进行概括,有利于领导者把重要的资源投放到重要的方向上。


  公式化思维本身不是贬义词。利用已知的理论进行公式化推演是科学发现的一种重要途径,德国天文学家卡尔·史瓦西就运用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方程推算出了存在着光也无法逃逸出的天体,这种天体如今被人们称为黑洞。人们也可以利用公式化思维辅助决策,比如:交易成本理论告诫企业要寻求降低交易成本的契约安排;杜邦分析法将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逐级分解为多项财务比率乘积,为管理者了解企业的经营和盈利状况提供方便。不过,如果人们简单、僵化地运用理论知识,公式化思维也会得出偏离实践的结论。


  罗纳德·科斯教授讲述的灯塔故事是一个著名例子。经济学家们很早就认识到政府承担着提供某些公共服务的责任,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早在19世纪中叶就在其《政治经济学原理》中断言:“为了确保航行的安全,建造和维修灯塔、设置浮标等属于政府适当的职责。由于不可能向受益于灯塔的海上船只收取使用费,没有人会出于个人利益动机而建造灯塔,除非由国家的强制征税予以补偿。”在萨缪尔森《经济学》的早期版本中,也把灯塔作为公共服务的简明例子:“政府提供某些无可替代的公共服务,没有这些公共服务,社会生活将是不可想象的。它们的性质决定了由私人企业提供是不合适的。”灯塔的受益人不可能缴费,因此属于公共设施,应该由政府建设。这个推理何等简单明了啊!


  但是在研究中讲求细节的科斯教授偏偏对这一结论提出了挑战。他对英国的灯塔制度进行了一番考证发现,在17世纪初,英国的许多灯塔居然是私人出资建造和经营的。灯塔经营者只对进入港口的船只收费,而那些路过的船只则可以免费使用灯塔。这些私人要用经营灯塔的一部分收入支付慈善费用,还能获得可观的利润。这与理论的推断完全相反!对于发生这种错误的原因,科斯认为是这些经济学家没有“对灯塔的财政和管理做过广泛深入的研究。灯塔只是凭空拿来作为一例子”。科斯强调:“我们应该去发现能指导我们如何组织和经营各种活动的普遍原则。但这种普遍原则不一定是有益的,除非它们是从研究这种活动在各种不同制度内的实际情况中得出的。这类研究能够使我们发现在决定结果中哪些因素是重要的,哪些是不重要的,以便使结论有一个坚实的基础。这样做还有一个用途,就是能向我们展示可供我们选择的社会方案的多样性。”


  科斯的批评引起了经济学家们的重视,萨缪尔森在《经济学》后来的版本中特别对这一问题做了补充说明,即灯塔具有公共品的特征,但“如果政府授权私人收取必要的费用,那么就会产生一个资助公共品的替代机制”。这种替代机制印证了科斯的“可供选择的社会方案的多样性”。而对于当代从事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决策者来说,这种“多样性”则意味着私人资本可以用多种方式从事公共品生产,从而提高公共品的供给水平,还可以为各类企业提供平等的投资机会。这些在实践中已经是众所周知的道理了。


  科斯在文章中还告诉人们,英国的灯塔制度在19世纪中叶发生了变化,公营机构基本上接管了灯塔的所有权与经营权。萨缪尔森在《经济学》后来的版本中也指出,灯塔在美国就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品。“美国的第一个公共工程法中明确写明,‘所有的灯塔、信号灯和浮标等相应设施,其维护和维修都应该由美国的财政部进行支付’……灯塔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以卫星为基础的全球定位系统(gps)所取代。GPS也是一个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品”。也就是说,灯塔不仅符合公共品的定义,它的建造与经营方式也符合经济学的基本原则,经济学关于公共品的基本理论并没有被否定,那么科斯所讲述的灯塔曾经被私人提供的历史还有什么意义呢?


  实际上,科斯教授以其对事物细节的敏感和洞察,用灯塔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理论在其形成过程中都会经过一定程度的抽象,为了捕捉事物的本质特征,一些“非本质”的东西会被舍弃。而当理论被用于解释或解决实际问题时,又不能仅仅停留在抽象层次,而应当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这种具体,是包含着丰富的特殊性、使人们能够把理论与实际结合为一体的真实材料。这些曾经在抽象中被舍弃的材料,如科斯在灯塔的故事中讲述的私人企业如何冒着极大的风险建设灯塔,以何种方式向哪些船只收取费用等,说明了实践逻辑的多样性,也支持着对实践逻辑的创造性探索。这些材料不能够被遗忘,而应该在运用或发展理论时再加入到思维之中,以发挥它们的能量。


  如同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的理论一样,管理理论的发展大体上也会经历由解决问题的管理实践上升到理论、再用理论来启发和丰富管理实践的进路的反复循环过程。所谓实践逻辑,就是隐含于管理实践之中的道理。无论成功的实践还是失败的实践,都含有一定的道理。这些道理可能还没有被整理成为显性知识,但它们的存在却毋庸置疑。它们可能成为理论的来源,即理论从中抽象而来;也可能与理论判断并不一致,因而成为理论的补充或细化的基础;它们还可能为理论探索提供新的思路或素材。


  要把实践逻辑更多地汲取到管理理论中来,就需要对管理实践进行深入观察。然而,管理研究中的简单公式化的学术思维却阻断了对管理实践的观察与分析。一些人在发展命题时只是把抽象概念进行简单联结,既不考虑原概念产生的实践背景,也不考虑研究结论在实践行动中的可能应用,天马行空般地进行着理论创新。比如,根据动态能力的定义直接推断这种能力能够提高创新绩效,或者是把某种领导风格和创新能力连接在一起,全然不顾现实生活中的实践因素,这样的理论研究怎么可能和实践融为一体呢?理论发展需要与实践相伴而行,在管理研究的实践转型逐步深入时,实践逻辑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出来。这时重温一下科斯教授的教诲,对于我们走向学术研究与管理实践紧密结合的目标,或许大有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