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教学公平的几个“不等式”

  • 投稿百花
  • 更新时间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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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荣

提起教学公平,大家不约而同地会想到在教学中就是“平等施教”“让每个学生获得同样的教学”“对差生等特殊照顾”等,并与“教学公平”画上了等号。从理论上讲,这些观点好像都是教学公平的体现,但是事实上却不尽如此。所以只有及时明晰教学公平中的不等式,走出教学公平的误区,才能使教学真正达到公平。关于教学公平,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不等式”。

一、教学公平≠平等地对学生施教

有许多人认为,倡导教学公平,就是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对所有学生“平等地施教”——这是真正的教学公平吗?非也,这仅是主观上的教学公平,是教师一方的行为和动机所致。

事实上,教学活动是师生多向的交往活动。由于师生在兴趣、性格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等存在异同,教师在与不同学生的教学交往中,必然出现不同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的结果,教师本身也会由此产生不同的心理感受。而强调“平等地施教”,达到预期相同的教学效果,必然要行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权利,必然会使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最终亲其喜欢而疏其不喜欢的对象,使教师产生焦虑、失望甚至厌烦、畏惧的心情。在这种“平等施教”的外衣下,教师为了减少这种不愉快,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减少、回避与一些学生进行教学交往活动。

例如,教师为了“平等施教”,在备课上统一教学模式,为了全体学生设计,没有针对班内的优生或差生或中等生而去专门设计教学活动。这种教学出发点本身就存在着不公平,要么出现优生“吃不饱”,要么出现差生“吃不了”。又如,教师在设计课堂提问时,教师为谁设计问题?提谁的问?回答问题的机会是所有学生都平等享有,还是少数学生享有的“专利”?有的教师为了教学进程的“顺利”,总是对少数优等生提问,或者专门问少数学困生,导致教学的不公平。再如,让学生举手发言的课堂表达规则表现上很“公平”,但实际上已成为阻碍弱生发展的一个因素。举手的隐喻实际上已是“我已经知道答案”“我能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我有不同意见要发表”“我有问题要请教”等,也就是说,举手的价值就在于告诉教师他所提出问题的答案,所以,在现实的课堂中,经常只看到学生报答案的简单情形,往往是一问一答就结束了,而没有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就某一问题展开反复深入的探讨。教师长期只关注举手的学生,对不举手的学生置之不理,从而造成优生更优、弱生更弱的两极分化的不公平现象。

二、教学公平≠让学生获取同样的教学

也有人认为,教学公平就是让学生获得完全一样的教学机会,得到完全一样的教学。其实,这种“平等”只是形式上的平等,它掩盖着事实上的不平等。

仔细分析便知,由于学生都有不相同的先天潜质,有不完全相同的发展能力、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经历和所处的环境也不完全一样,造成不同学生接受教学的能力和适应性不一样。在完全一样的教学中。每个学生所能接收到的不完全一样,所接受的教学对学生的自由、全面、充分发展的适合程度不一样,造成学生通过教学所获得的发展不一样:可能有的达到了较为自由全面充分发展,而有的发展则不自由、不全面、不充分,这就造成教学事实上的不公平。因此,教学公平并不是同样教学。让全体学生接受同一目标、同一内容、同一方法的教学,在现实教学中并不能实现。

从宏观上讲,不可能所有学生在同等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的学校里学习;不同地区的不同学校,其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是不可能一样的,何况国家还鼓励各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另外,并不是所有学生都能接受或只接受同等学力的教育等;从微观上讲,在同一学校同一班级上同样的课,学生对教学资源的享有情况也不完全一样,学生的座位有前有后、学生的答问有多有少,让学生在各方面达成一样的学业水平并不可能;, 所以,教师要深入研究每个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需求。如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能力、学习动力、学习特点、学习需求、先天潜质、兴趣爱好和理想、学习困难及成因等。准确了解学生,才能有真正的教学关照,真诚地关爱学生,这是教学公平的重要前提与基础。而教学公平的本质之一,是让每个学生享有最适合自己的教学,让学生的各种潜质得到充分开发,使学生由可能之才成为现实之才。

三、教学公平≠特别照顾个别学生,

有人强调,教学公平就要特别地照顾班内的个别学生,尤其是中下等学生,甚至强调给予这些学生特别照顾或偏爱一些。诚然,特别照顾班内的个别学生,是教师应尽的义务,但这不等于教学公平。教学中的偏爱,就是对学生不平等的爱。对部分学生给予特别关照甚至溺爱,必然会导致对另一些学生不予关照甚至歧视和放弃。

例如,只关心照顾考试能得高分的学生,而忽视、歧视或压制具有考试以外的其他兴趣、爱好和特长的学生;只关心照顾听教师话的学生,而歧视或压制具有或坚持不同见解的学生;只关心照顾或特别关心照顾家庭背景优越或其家长帮助过教师、班级、学校的学生,而忽视或歧视家庭环境不好的或其家长对教师、班级、学校没有或不愿意提供特别帮助的学生;甚至学生的性格、长相、习惯都可以成为偏爱或歧视的原因。或者只照顾一些班内不合格的学生等,这些做法或行为都是教学的不公平。单就教学结果的公平而言,即使教师教的外因完全相同,由于每个学生都具有不同的学习基础,有不同的学习潜质和不同的兴趣爱好,教学的结果永远不可能等同;完全一样的教学结果,就意味着抹杀学生的个性,把学生“生产”成“标准件”,这更是教学公平的一大悲剧。

因此,要做到教学公平,教师要变“照顾或偏爱”为“关照”,变“特别照顾或偏爱”为“一视同仁的关照”,即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学生,杜绝偏爱和偏见,杜绝对任何学生的歧视和放弃,让每个学生都能有所发展与提高,从而体现教学的公平。

当然,关于教学公平中的“不等式”还有许多,只有认真思考并明晰这些“不等式”,才能让教学公平,乃至教育公平走上正常的发展的轨道。

(作者单位:山东临沭县第一实验小学)